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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创投引导基金“补贴”改“股权”

  龙岗区财政局正在研究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及股权投资模式,实行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由“补贴投入”改为“股权投入”。日前,记者从龙岗区财政局获悉,该单位将围绕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创新驱动”战略目标,结合龙岗实际,发挥财政服务功能,创新模式,加大投入,支持全区创新驱动发展。

  据业内人士分析,此举理顺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以彰显,确保财政资金“可放大、可循环、可评估,能精准投向”的绩效预期得以实现。在相关政策支持上,截至今年3月底,区财政局先后出台《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制度》、《龙岗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和《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股权投资管理操作细则》等政策,全力服务创新驱动战略。

  目前,龙岗区共清理出经济与科技发展资金历年滚存结余5亿元,统筹用于实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截至2015年3月底,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入达2.025亿元,引导设立5只创业投资基金,总规模达11.975亿元,财政资金放大效应达到6倍。

  在财政投入和财政引导上,龙岗区2015年预算共安排4.8亿元用于产业专项扶持,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文化创意产业、生物产业、信息产业、航天航空产业、机器人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支持建立社会化创新平台、与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科技创新机构等。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区财政局在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时实现了三个转变:由原先分散支持向集中支持转变,集中财力支持重大创新,不再撒“胡椒面”;由直接支持向间接支持转变,由主要支持个别项目为主转向支持创新服务平台为主,优化创新发展环境;由无偿支持向有偿支持转变,发挥政府投融资平台功能,通过股权投资方式,采取商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实现财政资金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