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申请条件

  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

  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请不要邮寄申请书。

  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