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为贯彻国家留学方针,充分发挥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支持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的教学、科研工作,教育部特设立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
申请条件
在国内获博士学位后,出国留学;在国外攻读博士;
在国外留学一年(360天)以上;
回国后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时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
教育部留学回国基金介绍
申请材料
申请人所在单位盖章的单位意见表原件;
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每样只需提供一份,请不要邮寄申请书。
申请办法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经本单位科研基金管理部门确认并给予分配网上账户后,可凭单位分配的用户名和密码直接登录“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网上申请系统,填写并提交申请材料,随后将由本单位盖章的申请单位意见表原件,连同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起寄往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回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