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提升

  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有效制止各种乱收费,我省决定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管理。10月8日,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在《湖南日报》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有关目录清单,具体包括:《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湖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湖南省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和《湖南省取消和暂停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强调,目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中央在湘单位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2011年1月以来,我省累计取消和暂停征收10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累计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约30亿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