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请红十字基金
怎样申请红十字基金?
(一)申请人家长(或法定监护人)从中国红基会网站下载(或到当地红十字会)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经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审核后,报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地市级或县级红十字会应在患儿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将初审结果报省级红十字会。
省级红十字会在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报中国红基会天使阳光基金办公室。
(二)中国红基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确定资助范围、资助额及资助款项来源,并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中国红基会不直接受理申请人的资助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在《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内提供以下资料:
(一)能证明申请人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关系的材料:户口簿和身份证(复印件)。如户口簿无法证实监护关系的,须提供申请人出生证明或派出所开具的监护关系证明原件及最新生活照片。
(二)农村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及以上行政机构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三)二级甲等以上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患儿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单和病情诊断证明。
(四)城乡低保、军烈属需提供低保证、军烈属证复印件或当地民政局证明。孤儿需提供当地民
政局或福利院证明。残儿需当地残联提供残疾人证及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