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

  (一)组织资助中国内地贫困家庭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二)组织资助赴中国内地学习、进修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三)支持一些贫困地区解决在改革发展教育事业过程中遇到的特殊困难。

  (四)奖励对中国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

  (五)接受海内外热心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政府、组织和个人提供的资金、财产捐赠及无偿技术援助。

  (六)通过多种渠道,面向海内外开展符合本基金会宗旨的募捐活动。

  (七)接受政府委托或指定开展的与教育或其他有关与教育事业相关的各类扶持、资助项目。

  (八)接受委托管理国内外其他基金机构用于中国教育事业的资金。开展与国内外同类基金会的合作、交流活动。

  (九)本章程规定或许可的其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