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沭阳县设立100万元特殊困难老党员关爱基金

  近日,江苏省沭阳县为了进一步关心和爱护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增强广大党员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增加全县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出资100万元,设立了县特殊困难老党员关爱基金。

  此次资助对象为具有该县常住户口及党组织关系在我县,年龄在70周岁以上且党龄在30年以上,并且能积极支持所在党组织工作的农村(社区)生活困难的老党员(不包括已经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党员;资助条件为一是老党员本人或其配偶因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二是老党员夫妻单独居住,房屋居住面积人均不足20平方米(不含厨房)且简陋破旧、属于毛坯房需要修缮,或居住房屋属土坯房、危房,或无房居住的;资助方式主要有医疗费用资助和房屋修缮资助两种,医疗费用资助包括住院费用资助和门诊药物资助两类,房屋修缮资助包括房屋修缮和房屋新建两类;资助标准是分住院费用和门诊药物,在扣除相关医保报销、政府出资的商业理赔、定向捐赠帮扶、责任赔付后的正常合理例规医疗费用负担,住院费用最高1.5万元资助、长期慢性病的门诊药物每年1200元资助,房屋修缮一次性给予0.5万元至2万元资助、房屋新建一次性给予2万元资助;资助申报流程是老党员或家属申请、村居党组织初核、乡镇党委复核、县组织部交相关职能单位审核、提交联席会议讨论、公示7天无异议、财政拨付;资助办理时间是每季度集中审批、发放一次;执行时间从2015年4月1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