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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4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乐视网”股票自2015年4月1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乐视网”股票(代码:3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森源电气”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25日《河南森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森源电气”股票自2015年3月25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森源电气”股票(代码:002358)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阳光电源”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27日《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阳光电源”股票自2015年3月30日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阳光电源”股票(代码:300274)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智光电气”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以及2015年3月2日《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智光电气”股票自2015年3月2日下午开市起停牌。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4月1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智光电气”股票(代码:002169)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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