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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式基金效果不佳

  曾经定义为公募绝对收益产品的发起式基金经过3年的尝试效果不佳,本周二,国联安公告称国联安中债信用债指数增强型发起式基金正式清盘,成为国内首例发起式基金主动清盘的案例。当年发起式基金承担着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重任诞生,不少中小基金公司甚至希望借此良机逆袭,但显然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除了上述提到的国联安之外,西部利得的基金也发布了有可能清盘的公告。有分析认为,发起式基金更多是噱头,投资者在选择时要综合多种因素,不要盲目相信某一方面的优势。

  与普通基金无大区别

  发起式基金是指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由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承诺认购一定金额并持有一定期限的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证监会于2012年6月21日颁布并实施《关于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增设发起式基金审核通道,并简化审核程序,优先予以审核。发起式基金正式开闸。

  《通知》认为,发起式基金降低了募集成立的门槛,同时强化了基金退出机制。

  在基金成立方面,发起式基金要求基金公司在募集资金时,使用公司股东资金、公司固有资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基金经理等人员的资金认购的基金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而普通基金没有此项要求。发起式基金要求募集份额不少于5000万份,募集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基金份额持有人不少于200人。普通基金要求募集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

  在基金退出机制方面,发起式基金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基金合同生效三年后,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这也意味着,2012年成立的、规模不足2亿元的首批发起式基金将迎来“清盘”大限。

  由于门槛大幅降低,而且提倡的是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绝对化收益的思想,因此发起式基金的问世也被定义为中小型基金公司逆袭的神器。不过从目前来看,效果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