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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风控指标调整利于券商股上行

  2016年保险公司在负债端将主动优化,资产端则会被动承压。2016年4月8日,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通过资本杠杆率、风险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及净稳定资金率四个核心指标,构建更合理的风控体系。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按修订后指标测算至2015年底,行业净资本将有一定幅度的释放,约增加20%左右。行业风险资本准备约增加2倍,风险覆盖有效性显著提高,修改后行业平均水平为200%左右。总体来看,修改后,风险覆盖率指标更合理。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介绍,《办法》此次修订,一方面在维持总体框架不变基础上,对不适应行业发展需要的具体规则进行调整;另一方面,结合行业发展新形势,通过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完善杠杆率、流动性监管等指标,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等,提升风控指标的完备性和有效性。具体而言,此次修订主要涉及如下六方面主要内容。一是改进净资本、风险资本准备计算公式,提升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将净资本区分为核心净资本和附属净资本,将金融资产的风险调整统一纳入风险资本准备计算,不再重复扣减净资本。将按业务类型计算整体风险资本准备调整为按照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分别计算;二是完善杠杆率指标,提高风险覆盖的完备性。将原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三是优化流动性监控指标,强化资产负债的期限匹配。将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率两项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由行业自律规则上升到证监会部门规章层面;四是完善单一业务风控指标,提升指标的针对性。调整权益类证券计算口径、将衍生品区分权益类和非权益类衍生品,合并融资类业务计算口径等;五是明确逆周期调节机制,提升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六是强化全面风险管理要求,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监管部门表示,认为放松控制是对新指标的误读,目前《办法》有净资产比负债、净资本比负债两个同属杠杆控制的指标,既存在双重控制问题,又未将表外业务纳入控制。经研究借鉴国际经验,《办法》拟将这两个杠杆控制指标,优化为一个资本杠杆率指标(核心净资本比表内外资产总额),并设定不低于8%的监管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风控指标调整变动较大,由于计算公式发生变化,用新的指标要求与旧指标直接比对并不科学。新的风控指标体系,在不同的指标上有紧有松,总体看对行业影响是中性的。华泰证券首席分析师罗毅认为,未来5年至10年证券行业处于创新发展的大周期,行业向上趋势不变,新的风险监管利于新形势下行业良性发展。在具体影响上,券商风险控制指标比原有下降一半,将进一步提高行业理论杠杆空间,但考虑到新的风险计提标准和当前市场对加杠杆的需求水平,预计行业杠杆水平未来是稳步释放的过程。包括将券商净资产比负债指标由不得低于20%调整至10%,净资本比净资产指标由不得低于40%调整至20%,这将释放大量净资本业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