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国内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

  2016年12月18日,证监会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小编认为主要此次规则变化主要可以分为两大部分:一是适度放宽了货币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ABS;二是增加了货币基金的风险控制。

  在此之前,货币基金投资范围包括:

  1、现金;

  2、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

  3、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4、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小编对ABS这块比较感兴趣,一是这在大众感受中这是一个风险比较大的投资品种,美国次贷危机很大的原因就是部分ABS背后的资产质量太差。不过ABS一般会通过分级来增信和降低风险,其优先级风险相对较小。二是我国这两年ABS发展迅速,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Wind资讯

  目前货币基金的收益持续在下降,余额宝的最新的7日年化收益率为2.802%;AAA级的1年期企业债的最新收益率为2.9%;对比来看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有一定的优势,例如额近期发行的京东白条二期应收账款债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优先级(AAA),预期收益率4.7%。

  但小编整理了一下,目前剩余期限在397天(约13个月)以内的ABS还比较少,大部分ABS的法定到期时间在3年以上。随着市场的发展,相信未来可投资的品种会越来越多。

  数据来源:Wind资讯

  小编总结:将ABS纳入了货币基金可投资范围,这或对货币基金的收益增强有一定作用,同时也将考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和风险管理能力。

  附:规则主要变动汇总

  一、放宽了投资范围:有望增强收益

  一是增加了除短融外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二是增加了资产支持证券(ABS)。

  三是债券评级要求下降:从AAA到AA+。

  二、加强了货币基金的风险控制:基金管理人压力加大

  一是限制了货币基金投资可交换债券。

  二是对货币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要求从180天缩短至120天。

  三是对投资分散的要求增加。

  四是偏离太大时要求基金管理人弥补损失。

  五是特定情况下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

  六是要求出现极端风险时,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可以兜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