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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基金发展史看这篇就够了!

  基金业发展至今,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它起源于荷兰,成长于英国,之后慢慢发展壮大。海外基金较国内的基金而言,起步早,发展至今,也比国内的要成熟许多,海外基金投资成风,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海外基金的发展史。

  荷兰——海外基金起源地

  1774年,荷兰商人阿德里安·范·凯特维奇从诸多的小投资人那里筹集资金,成立了一只名为“Eendragt Maakt Magt”的投资信托产品,自此,世界上首只基金诞生。这是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的雏形,投资面向多个海外市场的主权债券及企业债券,这之后几年,类似产品陆续问世。荷兰最早将封闭式基金引入普通投资者的视野,给基金业的初始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

  英国——海外基金成长地

  萌芽阶段

  1868年,英国政府正式批准成立了“海外和殖民地政府信托”,它以分散投资于国外殖民地的债券为主,由英国政府授权的专职经理人负责管理和运作;由于它首次明确了契约型基金中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奠定了现代契约型基金的法律基础,被公认为世界上第一只契约型基金。

  1879年,英国颁布《股份有限公司法》,封闭式契约型基金在此基础上演变成封闭式公司型基金,英国人将其称为投资信托(Investment Trust)。相对于契约型基金,投资人在公司型基金中拥有更多权力和保障,因此投资信托在19世纪后期获得了迅速发展,到1890年,英国营运的投资信托基金已经达101只,公债是主要的投资对象。今天,投资信托基金依旧是英国封闭式基金的主流。

  稳步发展阶段

  进入20世纪,英国基金业稳步发展,以单位信托形式出现的开放式基金开始浮出水面。1931年,英国领先的单位信托投资公司MampG投资公司(1999年被英国保诚收购)创立了本土第一只单位信托基金。得益于零售和机构投资者对集合投资、专业理财的认可增强与庞大需求,单位信托在20世纪50年代后展开迅猛的发展,80年代更以每年高达25%的平均增长率增长。截止到2012年11月7日,英国单位信托的数量达到529只,占英国基金总数的10%。

  日趋成熟阶段

  因市场普遍认为公司型基金的独立董事制度和股东投票制度将给投资者提供更为充分的保护以及迎合市场需求,英国基金业在1997年5月颁布了《开放式投资公司(资本可变动性投资公司)条例》,专门为公司型开放式基金OEIC(the Open-Ended Investment Company)的产生确立了新的法律框架。英国的基金业一直在稳步发展,并不断壮大,如今在海外基金市场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