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什么?

  备受瞩目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终于落地。证券时报记者查阅工商登记信息了解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7月底正式成立,初期注册资本661亿元。财政部持股比例高达45.39%,其余还有20家银行、保险等机构入股。该基金将努力实现每年新增支持15万家(次)小微企业和1400亿元贷款目标。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是什么?

  它是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所谓“融资担保”是由一个第三方机构为一笔债务融资增信,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责任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市场上有一些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和商业担保机构,国家担保融资基金则是由财政部联合商业银行发起成立的国家级融资担保机构。3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于7月26日成立。

  它是面向“小三创”的准公共性质基金。“小三创”是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旨在缓解小微、“三农”和创业新企业融资约束问题,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做增信的业务不予合作。所谓准公共性质是指国家担保融资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保费低于市场化担保费率,而且不要求抵押和反担保,以信用担保为主。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如何运作?

  “银政”合作,首次出资规模661亿元。所谓“银政”合作,是指国家担保融资基金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注册资金主要由财政部和商业银行认缴。截止目前,财政部认缴出资300、亿,占比45.4%,华夏银行、浦发银行等在内的商业银行加上国开和进出口两家政策性银行共同认缴出资360亿元,银行认缴出资占比54.5%。

  准公共性质意味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原则上不分红。作为准公共性质的基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不以盈利为目的。本着“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的经营原则,平时操作运作过程中基本不分红,只有基金结束或者退出时才分配各自份额。

  虽然是准公共性质基金,然而采用市场化运营方式。在治理机构上,基金将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机构,面向市场择优组建专业化管理团队,并实施市场化员工激励措施等。

  以再担保和股权投资为主要业务模式,以期形成一个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业务重心是与省级再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机制上基金不层层新设机构,充分与现有省市县各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业务。通过再担保和股权投资,分散辖区内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及资金压力,从而间接为“小三创”企业融资注入政府信用。最终形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中央层面)—省级再担保公司(省级层面)—担保公司担保融资(基层)”这一政府主导、上下联动的担保体系。

  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意义

  首先,在金融去杠杆过程中呈现出一定的信用市场“二元化”迹象。信用等级低的民企和中小企业融资较难。单纯靠银行去扩大风险偏好并不现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可为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小微企业进行定向的政府增信,从而一定程度地缓解现实中逐渐严峻的信用二元化问题。

  其次,在复杂金融(表内+表外融资)体系被打破后,单纯表内贷款不足以支撑各种类型的融资需求,更广义的普惠金融的发展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对于一个类似于美国中小企业投资计划(SBIC)那样的普惠金融体系来说,融资担保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再次,对政策而言,也希望在信用市场有一个可靠的“抓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可以在金融风险加大时起到稳定器的作用,防范金融风险的传递;也会有助于实现一些政策引导目标,比如脱虚入实或支持新产业。

  国家担保融资基金的成立可被视为政策修复信用环境的一连串动作之一。政策信号和政策方向是一个重要问题。5月以来的政策调整,线索之一是逆周期对冲,包括降准、扩大表内信贷、稳财政等;容易被忽视的线索之二是修复信用环境,如引导对中低信用等级债券的支持、引导对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等。国家担保融资基金某种意义上属后一环节的一篮子政策之一。

  为何要吸引众多银行入股?

  首先,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要吸引商业银行参与出资,主要考虑到无论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还是商业银行,服务的对象和工作目标是高度一致的;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初衷,就是为了解决初创阶段的小微企业在信贷市场上的天然不利地位,提升它的信贷可获得性。其次,将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作,也需要建立和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机制;如果银行不承担,恐怕就有道德风险了;从融资担保基金未来运行的可持续而言,也需要商业银行出资。最后,提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运行效率,也需要发挥商业银行的优势。因为相比较而言,商业银行更了解市场、更了解客户、更了解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它相对于融资担保基金在运作管理上是有优势的。

  对银行来说,参与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也可提高自身在普惠金融业务渗透度。正如工商银行的公告所说,投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结合国家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管政策、集团业务资源及发展战略作出的重要布局,对工行提升普惠金融服务渗透率、推动普惠金融业务发展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