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Fund
对冲基金是指由金融期货、金融期权等金融衍生工具与金融组织结合后,用高风险投机为手段而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基金。
最初的对冲操作中,基金管理者在购入一种股票后,同时购入这种股票的一定价位和时效的看跌期权(Put Option)。看跌期权的效用在于当股票价位跌破期权限定的价格时,卖方期权的持有者可将手中持有的股票以期权限定的价格卖出,从而使股票跌价的风险得到对冲。在另一类对冲操作中,基金管理人首先选定某类行情看涨的行业,买进该行业几支优质股,同时以一定比率卖空该行业中几只劣质股。如此组合的结果是,如该行业预期表现良好,优质股涨幅必超过其他同行业的股票,买入优质股的收益将大于卖空劣质股的损失;如果预期错误,此行业股票不涨反跌,那么较差公司的股票跌幅必大于优质股,则卖空盘口所获利润必高于买入优质股下跌造成的损失。正因为如此的操作手段,早期的对冲基金才被用于避险保值的保守投资策略的基金管理形式。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金融衍生工具的作用的理解逐渐深入,近年来对冲基金倍受青睐是由于对冲基金有能力在熊市赚钱。从1999年到2002年,普通公共基金平均每年损失11.7%,而对冲基金在同一期间每年赢利11.2%。对冲基金实现如此骄人的成绩是有原因的,而且它们所获得的收益并不像外界所理解的那么容易,几乎所有对冲基金的管理者都是出色的金融经纪人。
被对冲基金所利用的金融衍生工具(以期权为例)有三大特点:第一,它可以以较少的资金撬动一笔较大的交易,人们把其称为对冲基金的放大作用,一般为20至100倍;当这笔交易足够大时,就可以影响价格(见图1);第二,根据洛伦兹·格利茨的观点,由于期权合约的买者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即在交割日时,如果该期权的执行价格(strike price)不利于期权持有者,该持有者可以不履行它。这种安排降低了期权购买者的风险,同时又诱使人们进行更为冒险的投资(即投机);第三,根据约翰·赫尔的观点,期权的执行价格越是偏离期权的“标的资产(特定标的物)”的现货价格,其本身的价格越低,这给对冲基金后来的投机活动带来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