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基金会成立方案介绍
爱心基金会成立方案是怎么样的?成立爱心基金会的方案是什么样的?这里为举例介绍一下。
爱心基金会成立方案
一、宗旨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中华民族热心助人、团结友爱的传统美德。帮助生活困难、重病难治、天灾人祸等导致家庭陷入困境的员工,让受助者感受温暖,让行善者感受快乐,体现洪大大家庭的温暖,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协助企业创造和谐、稳定、文明的社会环境。
二、名称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爱心基金会(简称:洪大集团爱心基金会),为公司党委的内部组织机构。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接受党委的管理,接受集团全体员工的监督及行政部门的审计,依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接受本企业及下属单位、个人的爱心捐赠。按捐赠人的意愿和本基金会宗旨,开展各种爱心救助活动。
四、洪大爱心基金会常设机构在党委办公室,活动范围为集团各部门及下属单位。设会长一名,成员6人。
(1)负责爱心基金会的工作计划和日常运作,对公司和捐赠人负责并汇报相关情况。
(2)负责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基金数据真实、清晰。
(3)负责对基金会各项工作依照本章程予以监督。
五、基金来源
(1)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爱心捐赠。
(2)公司领导和全体员工个人的爱心捐赠。(每月由各党支部组织一次)
(3)其他爱心捐赠。
六、基金用途
资助公司经济特困职工(包括退休、在职、下岗、残疾);资助公司经济特困家属(包括户口在南昌或异地);资助公司就学有困难的职工子女和职工遗孤;本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全部为义务兼职性质,工作人员发生的工资和其他费用不在基金中支出。
七、公司的各类社会关系:如领导和员工的朋友、兄弟单位、市场业户等因热心于爱心公益事业,捐赠的款项,基金会必须做到专款专用,数额超过500元的,必须书面向捐赠人或单位汇报捐赠款的用途。
八、洪大爱心基金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对所有爱心捐赠必须开具专项收据,实行专款专用。捐赠人有权向基金会查询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在开展爱心活动中产生的所有经费支出,如办公费用、交通费、食宿费等,均由江西洪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负责,不得动用基金会善款。
十、基金使用审批程序
每年度基金使用由党委办公室在上年12月之前编制第二年度基金募集使用计划预算,提交公司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由办公室按计划实施。
十一、接收捐赠的物资应及时登记物资帐,并由党委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保管,物资价值的评估和实际折价的处理按有关规定办理,变现收入及时进入基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