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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简介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简介: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简称UNICEF)于1946年12月11日创建,最初目的是满足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欧洲与中国儿童的紧急需求。1950年起,它的工作扩展到满足全球所有发展中国家儿童和母亲的长期需求。1953年,UNICEF成为联合国系统的永久成员,并受联合国大会的委托致力于实现全球各国母婴和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191个国家和地区设有办事处,是世界上主要的儿童权利倡导机构。其工作核心在于前线的实地工作,共126个国家办事处分别进行地方服务项目,有一些办事处更同时服务数个国家。每个国家办事处都通过与所在国的政府订定个别的合作计划来执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使命。这一为期五年的计划重点是如何落实妇女及儿童的应有权利。在计划周期开始时制作的情况报告中对他们的需要进行了分析。地区办事处对该项目提供指导并向国家办事处提供所需的技术援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工作完全是联合国在某个国家开展的其他活动的一部分。该组织的全面管理和行政工作在纽约总部进行,有关儿童的全球性政策就是在这里形成的。专门办事处包括位于哥本哈根的供应部,负责提供基本救援物资象用于挽救发展中国家儿童生命的疫苗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位于佛罗伦萨的英诺森提研究中心以及位于日本和布鲁塞尔的办事处则负责筹集捐款和与决策者之间的联络。

  许多工业化国家的人们都是通过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工作的37个国家委员会的活动而首次听到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这些非政府组织促进儿童权利、募集捐款、销售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贺卡和礼品、建立主要合作伙伴关系以及提供其他宝贵援助。当然也包括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这些委员会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筹集了三分之一的资源。国家委员会发起的著名活动包括“结帐捐赠”,即客人在结帐离开饭店时向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捐赠会加到房费中;“零钱捐赠”®;,则使在国际航班上的乘客可以将剩余的外币硬币和纸币捐出;以及在“万圣节募捐”活动中,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爱尔兰等国家数以百万计的儿童会在该活动中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筹集捐款。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是完全由自愿捐款支持运作,各国政府的捐助占联合国儿童基金会资源的三分之二;私人团体和约6百万个人捐赠者通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家委员会捐助其余的三分之一的经费。一个由各国政府代表组成共36名成员的执行董事会负责指导和监测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所有工作,包括制订政策、审批计划及决定行政和财务方针及预算。执行董事会成员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选举产生,任期通常为3年。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与中国政府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合作,致力于改善中国偏远贫困地区处境最为困难儿童的生活。我们合作开展创新项目试点,改善儿童状况,促进儿童权利。对于那些在实践中获得成功的试点项目,我们支持中国政府努力扩大这些项目的实施范围并制定以实证为基础的政策。

  通过这种策略,我们主要在下列领域开展工作:

  卫生与营养;教育;儿童保护;艾滋病;水和环境卫生;社会政策;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