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
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青年教师基金:
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实行规定学科名额。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每两年公布一次青年教师基金及青年教师奖学科名额分配方案。受理时间是每逢双年(如1994年、1996年等)的12月1日至第二年的1月31日。
如有特殊理由,经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理事会同意,受理时间可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
青年教师基金的申请办法:
一、国内
由申请人申请,填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申请书)(一式七份),由国内两名以上教授(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推荐,填具《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项目推荐书》(一式七份),经申请人所在高等院校学术委员会及校长(或主管副校长)审核同意,由学校具文(盖校长印)将上述《申请书》及《推荐书》寄送霍英东教育基金会。
二、国外
申请人可在回国前提出申请,办法与本条第一款基本相同。但两名以上教授中,至少有一名在国内高等院校任教,推荐、审核的学校应是申请者即将回国从事教学或研究工作的国内高等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