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福利基金开支范围
职工福利基金开支范围:
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如下: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5)职工防暑降温费。
防暑降温费是指企业发放的用于给员工抵御酷暑的高温补贴,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6)职工困难补贴。
(7)救济费
(8)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9)职工交通补贴。
也就是俗称的“上下班交通费”,一般是按企业规定的合理标准执行。如果地方政府有规定标准的,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10)丧葬补助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6]175号)规定,死亡丧葬补助费是指企业用于离休、退休、退职人员死亡的丧葬补助费用。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11)抚恤费。
根据已经废止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字[1996]175号)规定,抚恤救济费是指企业支付给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和生活补助费用。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12)安家费。
安家费是指职工退休、退职或工作调动时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发给的安家补助。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13)探亲假路费
具体扣除标准按各地政府规定执行。
(14)其他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