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Fund
华夏回报二号:
首次募集规模6327080611.08最新基金规模8570530338.07
基金经理胡建平颜正华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德恒律师事务所
投资原则及比例
(1)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总值的80%。
(2)本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的股票,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3)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投资于国家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20%。
(5)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6)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7)本基金与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8)本基金持有的同一(指同一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该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10%。
(9)本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10)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投资于同一原始权益人的各类资产支持证券,不得超过其各类资产支持证券合计规模的10%。
(11)本基金持有的全部资产支持证券,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12)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