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存量资金两年瘦身233亿
记者注意到,财政存量资金曾是很庞大的存在。据报道,2011年,仅广东、江苏、重庆、四川、山东、辽宁、福建等16个省市,结余结转资金合计就超过6600亿元。据估计,2011年全国结余结转资金在2万亿左右,2012年有所下降,也可能维持在万亿规模。
2013年,山东省财政厅专门印发了《关于压减财政结余结转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从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执行进度、大力清理、压减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等五个方面入手,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日前,省财政厅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除权责发生制核算事项外,结转2年及以上的资金,应当作为结余资金管理,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连续2年累计结转规模占该项基金当年收入比重超过30%的,原则上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对于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预算尚未分配到部门和地方并结转2年及以上的资金,由下级财政交回上级财政统筹使用。
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导致存量资金大量存在的原因之一是有些地方和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安排不合理。有些地方为了争取资金,想尽各种办法跟上级财政“要钱”,单纯抱着先要到钱再说的想法,而对于钱要来了做什么、要多少钱合适,缺乏科学论证。
预算执行进度不够快也是导致结余资金的原因。一方面,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进度不够合理可能导致结余;另一方面,如果专项资金结余不按规定及时处理,也会导致财政资金结存在专户里。
据省财政厅预算处调研员王元强介绍,收回的结余结转资金,集中投向民生、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等领域;对结转规模较大的政府性基金项目,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对财政专户资金进行排查,防止大量沉淀。同时,通过提高预算批复率、加快项目论证以及加强资金调度等措施,加快预算执行进度,防止形成新的结转。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经过近年来的努力,2013年-2014年,全省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由682亿元压减到了449亿元,减少了233亿元,结余结转资金占当年财政支出的比例降至6.3%,比财政部规定的9%的控制目标低了2.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