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公告
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4月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丰和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丰和价值封闭
基金主代码184721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2年3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丰价值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收益分配基准日2014年12月31日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1.1908(单位:元)
截止收益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分配基准340,001,747.85(单位:元)日的相关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0.113指标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1.13额)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本次分红为2014年的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十八(二):1、基金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
2、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每年至少分配一次。(2)本次分红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为每份基金份额应分配金额0.113元,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发放红利1.13元,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2015年4月7日
除息日2015年4月8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4月8日
分红对象截止2015年4月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嘉实丰和价值封闭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免征收所得税。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次收益分配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
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形式,本次可流通部分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红利于2015年4月8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红利,由本公司向托管人下发指令,经托管人复核后支付给各发起人。
(4)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本基金有关详情:嘉实基金管理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