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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北方创业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4月14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湖北能源(股票代码:000883)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确定指数时采用中证协S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湖北能源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