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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家基金会参与芦山地震紧急救援

  339家基金会,18.92亿元,这是芦山地震两年来,参与芦山地震紧急救援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基金会数量和它们募集款物的总和。

  我国基金会的行业信息披露平台——基金会中心网今天发布了基金会芦山地震两周年善款流向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是基金会中心网第二年发布芦山地震善款流向报告。与芦山地震一周年时相比,披露善款流向的基金会增加了120家。报告认为,基金会善款去向整体清晰,信息披露程度比2008年汶川地震明显提高。

  芦山地震,募集善款信息的披露受到空前重视。2013年4月20日地震当天晚上8点,基金会中心网制作专题上线,24小时后,发布了第一个基金会募捐和资金流向的报告。4月23日,该网联合多家基金会发起成立“中国基金会4·20救灾行动自律联盟”,并签署了《自律联盟公约》。此后一个月,将各基金会的灾后募捐等相关信息滚动公示。

  根据基金会中心网两年来的数据统计,在数量上仅占20%的60多家自律联盟成员,最终获得的社会捐赠额占全部339家基金会捐赠总额的八成以上。

  根据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团队对汶川地震善款流向的跟踪研究显示,截至2008年11月,全国捐赠的资金为652.5亿元,其中政府直接受捐约占58%,约379亿元;各地红十字会、慈善会以及地方公募基金会的捐款占约31%,约199亿元;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华慈善总会和政府指定的16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只占约11%。

  邓国胜团队统计,前两类善款中的“绝大多数都交由政府部门去使用”,第三类“可以自行安排使用”的部分,“到了地方红十字会或慈善会的资金往往还是收到政府财政账户,或由地方政府来实际执行项目”。

  2010年青海玉树地震,2010年7月7日,民政部会同五部委发布文件规定,除了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的汇缴之外,“13个全国性基金会分别将捐赠资金拨付青海省民政厅、红十字会、慈善总会任一账户”。但是,由于各基金会与捐款人大多签有合同,汇缴难以执行且缺乏法律支持,最终这项政策只能不了了之。

  芦山地震时情况发生了变化。民政部发布《公告》称,“个人、单位有向灾区捐赠意愿的,提倡通过依法登记、有救灾宗旨的公益慈善组织和灾区民政部门进行”,这意味着当时全国3000多家公募和非公募基金会的募捐和接受捐赠都不再受到限制。正是在此背景下,并不具备官方背景的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募款首超红十字总会排名第一。

  在芦山地震后募款表现抢眼的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和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均为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它们与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和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3家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名列接受社会捐赠总额前5名,同时这5家基金会的中国公益基金会透明指数在全国4000多家基金会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