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金之间需建立“防火墙”
一季报还显示,汇添富基金公司旗下五只基金持有安硕信息的股份,已占其总股本的8.7%。根据《证券法》规定,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虽然持有安硕信息的属于汇添富基金公司旗下不同的基金,但各基金之间是否建立了“防火墙”?如果没有建立真正的“防火墙”,或“防火墙”形同虚设,那么其不仅涉嫌操纵市场,也涉嫌场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对于公募基金扎堆于一家上市公司中,是否涉嫌联合坐庄行为还属于模糊地带,实际上对于同一基金公司旗下多只基金出现于一家上市公司中亦同样如此。但模糊地带无疑属于监管的空白地带,容易滋生灰色利益,也容易产生违规行为,因此,有必要让模糊地带变得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