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设50亿基金助民企创新转型
9月28日,省政府网站公布《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设立方案》,提出我省将设立总规模50亿元的基金,促进民营经济创新转型。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创新发展、扶优做强、防范风险”的原则,《方案》指出,在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工商联、省财政厅、省经信委、省中小企业局、省金融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理事会,主要负责基金的投资方向、投资原则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审议批准政府引导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投资风险控制、投资退出机制、业绩考核机制等事项。根据需要,还将聘请适量的业内专家为成员。与此同时,还将通过公开招募方式择优选取,引进业绩良好、有专业管理经验和投资能力的管理公司来管理运营基金。
《方案》明确,基金总规模为50亿元,其中政府引导资金(母基金)10亿元(分3年出资,2015年3亿元、2016年3亿元、2017年4亿元),按照14比例募集社会资金40亿元。基金存续期一般为5至7年,也可视子基金具体情况而定。一般将通过到期清算、社会股东回购、股权转让、IPO等方式实现退出。
按照规定,基金的80%投资于我省境内。主要针对自主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强、盈利能力强、市场影响力大的非主板上市民营企业。投资方向主要是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煤与非煤产业创新转型发展方向,将重点支持煤基产业、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食品医药、文化旅游、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并购重组、创优品牌、提高创新能力等。基金投资方式将采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跟进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
▲▲短评创新转型是民企必由之路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省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成为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力量。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大多数民营企业产业档次不高、创新能力不足,特别是受全省经济结构“一煤独大”的影响,民营经济结构也严重失衡。
面对严峻的经济压力,省委书记王儒林提出:“我省要走出经济困局,必须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机制灵活、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加快调整结构,实现创新发展”。由此可知,创新转型已不仅仅是民企突围的必由之路,更是全省经济发展的关键。
在创新转型道路上,除了依靠企业自身外,关键还需要政府的引导、帮助和协作,使民企得到更快更好的发展。《山西省民营企业创新转型投资基金设立方案》的出台,正是发挥了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积极引导和帮助民企创新转型,激发他们创新活力与转型激情。
《方案》的出台,是我省落实帮扶民企政策的一个有力信号。在这新的一轮发展契机里,全省民企一定要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不断发展,推进全省经济发展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