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

女性职工孕产生育用人单位补偿基金或设立

  虽然目前国家对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有鼓励性法律规定,但女性员工生育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都是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由于用人单位使用女性员工具有的奖励生育的成本过高,造成尽管法律法规设有招聘员工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但用人单位会对录用女性员工变相设置隐性“门槛”,进一步增加女性就业困难。

  从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仅仅两个月,党的计划生育决策即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国家意志,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已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决定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也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具体鼓励性法律规定。

  在当前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背景下,用人单位使用女性员工的政策性成本会再次增加。近日,安庆市农工党员王文保呼吁设立女职工孕产补偿基金,以此保证地方更好地提倡落实两孩政策。

  王文保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是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具体鼓励性法律规定。但由于女性员工生育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都是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使得用人单位使用女性员工具有的奖励生育的成本过高,尽管法律法规设有招聘员工应禁止性别歧视的规定,但用人单位会对录用女性员工设置这样那样的“潜规则”,增加女性的就业困难。当女性员工在就业及职业发展和生育产生矛盾时,就会减少二孩生育的意愿。

  王文保指出,女性生育是一种社会行为,孕产生育的成本不能仅仅由个人和单位承担,为更好的落实提倡两孩政策,需有女性员工生育补偿政策的配套。

  王文保建议以省级或者市级为单位设立女性职工孕产生育用人单位补偿基金。此资金用于补偿使用女性职工的用人单位,使得使用女性员工的用人单位在保障女性孕产生育过程中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奖励性政策时,在经济上不吃亏。对于该补偿基金的征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兼顾效益的原则,可由人社部门征集管理,政府财政部门加强基金征集使用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