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
从农业部获悉,农业部办公厅印发《农业电子商务试点方案》,农业部将于2016年在北京、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苏、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宁夏等10省(区、市)开展农业电子商务试点,重点在鲜活农产品电子商务方面开展试点。
业内人士指出,电子商务正在引发全社会商业生态的变革,而在农村,生产资料的产供销体系刚刚从封闭走向开放,仍面临商业流通效率低下、市场信息滞后的问题,农村市场将成为电商行业高速增长的新引擎。农村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已经渗透到农业全产业链,在降低农村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等方面成效显著。